易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1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合格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03 信息来源: 易县人民政府 字体:

易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1月3日
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合格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合格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312—8269885(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易县朝阳西路县政府东侧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北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0742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共参与情况
1
技改项目
易县良村工业园
易县龙胜石制工艺品厂
河北欣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813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万元。
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石材下脚料、除尘灰、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项目建设单位在所属的村及建设单位附近通过张贴的形式,把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检测报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任何个人及组织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