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16 信息来源: 易县人民政府 字体:

一、部门职责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各类会议。
(三)负责县政府文电的起草、审核把关和政府机关的文书处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领导重要讲话及其它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五)负责县政府信息的编写、上报和全县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事宜。
(六)承担县政府政策研究职责。
(七)承担县政府外事工作职责。
(八)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协调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县政府各项重要决策的落实工作。
(九)负责按照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协调部门之间、乡镇(处)之间、上下之间以及各方面的关系,对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十)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十一)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抓好经济体制改革和地方志、县志的搜集、编纂工作。
(十二)负责国家人防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及全县人防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人防战备规划、工程建设计划和防空警报网络建设计划,组织人防专业队伍的训练,制定战时疏散计划,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人防建设费的征收并提出使用建议。
(十三)负责政府机关工作秩序、环境卫生、纪律、作风、工作效率的检查督导。
(十四)负责县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领导处理突发事件、重大灾情和重大事故。
(十五)负责全国和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全国和省、市、县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六)负责县政府内、外接待和各项公务接待工作。
(十七)负责做好日常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八)负责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承担县政府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责。
(二十)负责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府办公室设立:行政股、政务一股、政务二股、政务三股、政务四股、政务五股、政务六股、文教股、信息网络股(政务公开股)、督查室、人防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股(外事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地方志股。
三、办公地址:易县朝阳西路23号易县人民政府大院1号楼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下午2:30-5:30)
五、联系电话:8269000
六、负责人 :赵永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