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省、市农办《关于开展帮扶项目资产规范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县被确定为河北省帮扶项目资产规范管理试点县,按照试点县要求,我县积极探索完善资产处置的思路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帮扶(衔接)资金项目资产(以下简称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营高效、分配合理、处置合规、监督到位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资料完整,帮扶项目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88号)、《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易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易政〔2021〕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易县帮扶项目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制定过程
在制定过程中对部分地区现行资产处置办法进行收集,逐条进行梳理、分析,整理出易县帮扶项目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初稿,并完成了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由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易县帮扶项目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三、主要内容
《易县帮扶项目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从资产范围、处置条件、处置方式及程序、资料管理等四方面做出了详细说明。
(一)资产范围
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以及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等资金支持的帮扶项目资产,包括实物性固定资产,资产收益、入股分红等权益性资产和多年生生物性资产等。
(二)处置条件
因政策性规划调整、拆除、自然灾害损毁、经营不善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协议等造成低效、闲置的项目资产,可依规进行资产处置。
(三)处置方式及程序
项目资产处置方式有:拍卖、转让、报废、报损、核销等。项目资产处置程序分为到户类项目资产、确权到村集体的项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的项目资产等三类:
1.到户类项目资产处置程序。到户类项目资产由农户自主管理处置。
2.确权到村集体的项目资产处置程序。按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包括“资产评估→村级申请→县乡审批→村级处置→县级备案”等程序。
3.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项目资产处置程序。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项目资产按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办法处置。
(四)资料管理
按照项目资产处置材料收集清单,逐项收集完善归档,建立“一资产一档案”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产全流程管理,做到资产管理有据可查、真实有效。确权到村的项目资产处置管理档案资料由乡镇负责收集整理并存档,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项目资产处置管理档案资料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