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向县司法局、县教体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区居民管理处征求意见并已修订完善。按照《保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申请在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工作程序,现将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30天公示,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时间内向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逾期反馈的,视为放弃。
公示有效时间: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14日
联系电话:0312—8856732
邮箱:fgjlj@126.com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