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7-10 信息来源: 易县人民政府 字体: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政策、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
(二)拟订完善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网络信息和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职能
医疗保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基金监管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下属事业单位2个:易县城镇职工医保中心、易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督办、保密、信访、档案、后勤保障、值班、标准化建设、安全保卫和应急管理。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惩、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老干部服务工作。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预决算草案、年度财务报告和基金运行情况分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离休人员医药费服务保障。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建设网络信息和智能监控平台。组织起草医疗保障方面政策、制度规定,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二)基金监管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充医疗保险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全县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政策。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全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按照职责权限,制定和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拟定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办公地址:易县金台东路3号(易县农业银行大厦西侧)
四、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电话:0312--8852665
六、负责人:王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