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按照管理权限落实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和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 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政策,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并参与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和落实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 核准和监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建立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拟定和落实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并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拟订人才工作有关 目标并参与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市场化、 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负责人事考试工作。负责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推进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承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申报、评定、聘任管理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县 (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和落实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合同、考核奖惩、业务培训、人员调配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九)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的综合管理、审核备案、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表彰奖励办法,组织指导县直各部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负责全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 落实享受待遇的相关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农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规划和管理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十三)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交流与合作工
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科研、统计和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 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安保、卫生、接待、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公文审核、文电处理工作;负责发展规划、计划总结、规章制度和领导讲话等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负责年鉴、史志编纂工作; 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统计、 政务信息、调查研究、新闻宣传、 对外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干部考核、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基层党务、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老干部、人民武装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拟定人才工作有关目标,承办人才有关工作;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登记管理、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工作;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等职称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等工作;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及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全县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的人事代理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相关基层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表彰奖励评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工作。
(三)社会保险股。负责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以及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的贯彻执行;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参加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正常退休审批工作;负责企业特殊工种备案以及企业特殊工种、非因工伤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初审和上报审批工作;负责企业参保职工补缴3年以上养老保险费、超龄人员补费、有视同缴费年限人员补费初审和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全县职工工伤、职业病及伤残等级认定初审和上报审批工作;负责职工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作;负责落实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负责审核备案县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
(四)财务审计股。贯彻执行国家财经及社会保险基金法律法规;编制和执行部门预决算;拟定和落实社会保障基金和经费动管理制度;负责对机关财务、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做好机关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行审计监督;实职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养老、工伤、失政策业等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行实施监督;负责养老、业职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
(五)工资福利股。负责组织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的审核、审批;负责组织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受奖励、处分、处罚后和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政策;负责组织落实全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待遇调整政策;按照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协调联动机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在职人员工龄计算及工作年限、身份认定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统计工作。
(六)劳动关系与仲裁股。贯彻落实企业劳动关系政策;牵头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的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和企业劳动制度规范;负责企业改制重组、资本结构调整和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劳负责动关系处理;参与企业信用等级、劳动模范评定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地方劳动标准;落企业实施特殊工时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负责企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组织实施;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管理;负责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负责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制度;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信访稳定案件的转办、交办和督办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疑难案件。
(七)政务服务股。负责制定权责清单并动态调整;负责人社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大厅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工作;负责指导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和服务窗口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推进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社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和人员管理工作;牵头人社系统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学校、劳务派遣公司监管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咨询和普法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追偿事务;负责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考核发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和错案追究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落实。
三、办公地址:易县泰元北大街41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下午2:30-5:30)
五、联系电话:0312-8211320
六、负责人:杨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