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易县林业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林业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林业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组织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自然遗产项目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负责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县级以上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综合协调及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信访、制度建设、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资产分配使用和维护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宣传、生态文明及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起草林业和草原方面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全县林业普法教育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听证的有关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全县林业行业和局机关及其管理的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拟订全县林业、草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县级以上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及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与交流,承办林业和草原重要国际活动、港澳台林业和草原事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林业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区)管理办公室、林长办公室)。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工作。负责县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编制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林权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工作,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拟订公益林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协调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天然林保护工作。
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还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负责全县国有林场管理,指导基层林业工作。
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公园及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
承担森林草原防火的预防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组织开展林草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林业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全县经济林和花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产业、林下经济发展和森林旅游工作。
承担森林草原(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
三、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易州镇荆轲山村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2:30—5:30)
五、联系电话:0312-7137619
六、负责人:隗高歌
易县林业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