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办事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0-12-28 信息来源: 易县政府网 字体:

1、项目名称: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2、法定实施主体: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3、审批权限:县级
4、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5、项目申请人种类:个人
6、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7、申报条件:(1)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的证明及相关材料。(注:九年级第二学期学生一般不予休学)
8、申请材料:(1)书面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申请(内容详细记述: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治疗及在家休养情况,累计缺课时数等),班主任、学籍主管领导确认属实签字。(2)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材料包括:病历、收费票据、检查检验报告单、住院记录等)。(3)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9、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10、受理地点: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批股
11、咨询电话:8856210
12、投诉电话:8269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