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5-16 信息来源: 易县人民政府 字体: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点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指导水库、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水库、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实施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承担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办理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交办的事项,协助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行河长制相关职能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二、机构设置
水利局机关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农村水利水电股、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股(水政监察股)、河(湖)管理股。
下设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水土保持中心、河道服务中心、水资源服务中心、水政服务中心、水库移民服务站、钻井服务队、抗旱服务站、北易水综合服务中心、胜利灌区事务中心、旺隆水库事务中心、马头水库事务中心、莲花池水库事务中心、太宁寺水库事务中心、黄蒿水库事务中心、良岗水库事务中心。
下属企业2个:分别是供水公司、水电管理处(含:一级水电站、三级水电站、四级水电站、五级水电站、旺隆水电站、官座岭水电站)。
三、办公地址:易县开元北大街71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下午2:30-5:30)
五、联系电话:0312-8212425
六、负责人:刘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