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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财政局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易县政府网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河北省财政厅更新了《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主要是省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了新冠病检测费,同时省立考试考务费的资金管理方式变为缴入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