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司法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业务条线 | 主项目录编码 | 主项目录名称 | 子项目录编码 | 子项目录名称 | 法律依据 | 事项类型 | 行使层级 |
司法 | 000512001000 |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 000512001000 |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十八条 | 行政给付 | 省级,市级,县级 |
司法 | 000512002000 | 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 000512002000 | 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二十四条 | 行政给付 | 省级,市级,县级 |
司法 | 000812001000 |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000812001000 |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九条 | 行政奖励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司法 | 000812002000 |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 000812002000 |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 《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司法部令第15号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主席令第34号第六条 | 行政奖励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司法 | 000812004000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表彰奖励 | 000812004000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表彰奖励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五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3号第六条 | 行政奖励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司法 | 13011202100Y | 公证员任职审核 | 130112021001 | 公证员任职审核(一般任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第21条 | 行政许可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司法 | 13011202100Y | 公证员任职审核 | 130112021002 | 公证员任职审核(考核任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行政许可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司法 | 000512003000 |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 000512003000 |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六条 | 行政给付 | 省级,市级,县级 |
司法 | 000512004000 | 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 | 000512004000 | 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六条 | 行政给付 | 省级,市级,县级 |
司法 | 000712001000 | 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 | 000712001000 | 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 |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80号 | 行政确认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司法 | 000812003000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 000812003000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五条 | 行政奖励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司法 | 131012006000 |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 | 131012006000 |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74号第17条 | 其他类 | 市级,县级 |
司法 | 131012007000 | 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备案 | 131012007000 | 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备案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6年9月6日,司法部令第133号 | 其他类 | 市级,县级 |
司法 | 131012008000 | 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备案 | 131012008000 | 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备案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六号修订第21条 | 其他类 | 市级,县级 |
司法 | 132012001000 | 当事人申请或法院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监督、结案审查 | 132012001000 | 当事人申请或法院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监督、结案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9月1日国务院令第385号 | 公共服务 | 市级,县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