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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3日 信息来源:易县政府网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消防执法行为,细化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结合消防监督工作实际,大队制定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促进社会单位自觉守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开展对社会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
社会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九小场所)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一次,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不应低于总数的80%,一般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0%,九小场所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对同一检查对象监督抽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
对使用领域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消防产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执业活动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职情况开展的抽查,要在每月的抽查任务基础上组织实施或按照上级要求生成专项任务进行检查。
三、抽查方式和时间
月抽查。大队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分解为月抽查计划,并于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和当前工作重点,合理确定消防监督月抽查工作量,通过系统生成下月抽查计划。月抽查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对象名称、地址、检查时限等内容。实行跨行政区域执法检查的,由保定市消防救援支队统筹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跨行政区域检查的法律文书由具有管辖权的大队作出。
专项检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大队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大队专项检查前应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并报保定市消防救援支队备案。专项抽查可结合对单位的监督抽查一并实施,也可单独实施。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内容根据消防专项检查方案设定。
四、 落实执法公开
大队要强化结果公开,依法、及时通过本地政务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扩大警示教育的效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事项,要依法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和范围。要注重结果分析,建立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加强抽查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整理,通过数据监测、挖掘和比对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大队全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的学习,大队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及时调度、统筹推进,每月计划要亲自研究、关键环节要亲自协调、落实情况要亲自督查,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科学组织实施。大队在实施消防监督抽查时,应当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进行,根据经济发展、辖区面积以及产业特点等实际,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单位性质完善系统内单位类别、主(次)标签等基础信息。同时,要结合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对名录库内单位进行动态管理,符合标准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删除,提高抽查工作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