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火灾预防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8日 信息来源:易县政府网 字体:

为切实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火灾形势平稳,现就加强火灾预防工作公告如下:
一、突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重点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涉疫场所,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高层建筑、易燃易爆企业、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和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严格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企业层面要做好“七个一次”工作。要组织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内部自查、对消防设施开展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开展一次专业检测、对消防通道开展一次清障清堵、对灭火器材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三)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落实整改资金,按期整改。对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必须配合相关部门关停整改,严禁带险经营。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装备器材,落实“三知四会一联通”工作要求,提升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五)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任何形式的烟花爆竹以及使用液化气取暖炉。
三、全面提升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公民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主动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积极参与灭火与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不得违规在楼道内对电动车充电。
特此公告。
易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