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2  >> 县直部门

易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信息来源: 易县政府网 字体:

2022年,易县水利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县、局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精心周密部署,积极组织实施,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为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示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文件要求,已将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示事项(2022年易县水利局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易县水利局2022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易县水利局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公示随机抽查、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次数)在易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收取水土保持费323.4519万元。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2019年1月20日我局已将水利审批事项移交给易县行政审批局,我局不再对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统计及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以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导向,加强同申请人之间的沟通联系,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2022年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件(此件为重复件),申请人分别向保定市水利局、易县人民政府、易县水利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我局接到申请后,已按期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现行有效的涉及我局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按时按要求上报我局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废止1件、宣布失效2件、予以修改2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开展了重大政策性文件及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全社会水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全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公众号作用,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行政透明度和政府部门公信力,提高水利工作的透明度与知名度,更好地发挥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中心的作用,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股室单位,按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增进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效提高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3.45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如下问题:1.信息公开业务水平需要提升。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限,运用网络载体公开水平能力不足,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2.信息公开主动意识需要增强。2022年信息公开中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较为单一、贫乏,且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主动及时,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改进情况如下: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畅通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及时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培训、学习,提升工作人员采集、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充实政府信息内容的多样性。围绕水利系统工作,多层次细化信息类别,确保公开信息内容丰富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落细落实信息处理费政策。本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