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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信息来源: 易县政府网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确定了“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的总体思路,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促进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在政务公开方面,我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为做好公开公示工作,让工作更加透明化,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我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开公示,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决算、项目公开公示,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公开公示合规。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目前公开公示内容主要是项目公开公示,未收到相关申请需我局进行公开公示的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对于公开公示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管理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为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按照要求对单位职能、电话、办公地点等进行了完善。二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电视台、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项目等工作的公开力度,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到位。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村级项目实施公开公示的监督检查,督促乡镇、村公开公示到位。二是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发现典型,加强信息反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有待提高等问题。对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加强保密审查,规范公开范围。对照保密规章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