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都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信息来源: 易县政府网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下,我乡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本年度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乡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建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全乡政务公开有关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督导各村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并通过发放明白纸、驻村干部入户宣传、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等形式真正做好了各项政策信息的宣传公开工作,保证了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结合实际,全面推进。丰富形式、加大工作力度,充分体现权威性、及时性、互动性,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一是把推进政务公开和改进机关作风相结合,把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作风贯彻到各项政务公开中。二是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与提高工作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三是把推进政务公开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增强政务管理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本年度没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整改措施:下一年度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乡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