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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司法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信息来源: 易县政府网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依据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北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全年共发布公开信息逾10条,按照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结果公布,以及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及反馈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申请的各项程序,积极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局重点工作之一,严格落实监督考评制度,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目标绩效考核。落实相关保密制度,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保证了发布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和安全,用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准确性、严肃性。
(四)监督保障。一是组织保障。我局成立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部署落实,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工作保障。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按期召开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信息工作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及时梳理总结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3
10
8
3
3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还存在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地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