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14 信息来源: 易县政府网 字体: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易县农业农村局的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农业农村局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设置
2.农业农村局制发文件
3.农业农村局工作报告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6.《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务新媒体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农业局”微信公众号。
2.其他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名称:易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易县易州镇荆轲大道中式商铺A区004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
联系电话:0312—8269770
邮政编码:074200
电子邮箱:yxnyncj@126.com
(二)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填写《易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样附后)。《申请表》可以在易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获取。
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易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当场提交申请表。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渠道。申请人通过电子邮箱提出申请,请发送至: yxnyncj@126.com。(发送后请拨打电话确认接收)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 (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 1至 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三)申请的处理流程
1.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机关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申请人;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⑥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和频次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21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